中國人相食史

光啟三年 (887):“秦彥遣畢師鐸、秦稠將兵八千出城,西擊楊行密,稠敗死,士卒死者什七八,城中乏食,樵采路絕,宣州軍始食人。楊行密圍廣陵且半 年,秦彥、畢師鐸大小數十戰多不利,城中無食,料值錢五十緡,草根木實皆盡,以堇泥為餅食之,餓死者大半。宣州軍掠人詣肆賣之,驅縛屠割如羊豕,訖無一聲,流血滿於坊市。彥、師鐸無如之何,顰蹙而已。”當城裡糧盡時,“饑民相殺而食其夫婦、父子自相牽,就屠賣之,屠者刲剔如羊豕”。人像豬羊一樣被屠夫切了在市場上賣錢營利,其景象雖比人間地獄亦有不及。“河陽節度使李罕之所部不耕稼,專以剽掠為資,啖人為糧。” 889年,“楊行密圍宣州,城中食盡,人相啖……”(《資治通鑒》卷258)。 西元891年5月,前蜀的建立者王建命令武將唐友通生擒韋昭度的親吏駱保,並把他製成食物【在中國,此滅絕人性之舉多半竟然大快人心】。前蜀的士兵抵禦入侵的大理軍隊時,他們生擒了一些敵兵,並了他們。 891年孫儒悉焚揚州廬舍,盡驅丁壯及婦女渡江,殺老弱以充食。 893年3月,李克用引兵攻天長鎮,殺了王鎔部上萬士兵。當時軍中無糧,李克用准許部下把敵人屍體做成肉脯當軍糧。

王延政是閩國的最後一任國君,王延政率軍駐紮在軍事基地建州時,他在福州的部下伏擊叛軍,殺了七千餘人;死屍都被肢解,骨頭扔掉,肉被晾乾成脯。這些人肉脯後來多次作為口糧發給士兵,即使口糧不缺時也是如此。 【由可見,泛支地區,雖越族不免矣】

昭宗天複二年(902年),鳳翔城被朱全忠包圍,是冬,大雪,城中食盡,凍餒死者不可勝計。或臥未死已為人所剮。狗肉每斤五百錢,人肉每斤只一百錢。 天佑三年(906年):“時汴軍築壘圍滄州,鳥鼠不能通,仁恭(劉仁恭)畏其(朱全忠)強,不敢戰。城中食盡,九土而食,或互相掠啖”(《資治通鑒》卷265)。

姚洪是後樑的一個小校,曾在梁將董璋的手下供職。後來,姚洪投唐,任指 揮使,率一千人守閬州。董璋寫信招降姚洪,姚洪把他的信扔進了廁所。董璋軍攻破閬州,抓住了姚洪。他命人在火上架起大鍋,又挑了十個大漢,將姚洪邊割邊吃。姚洪至死大罵不絕。 911年9月,劉守光準備稱帝,將佐多以為不可。守光大怒,將進諫者孫鶴“伏諸質上,令軍士剮而啖之”。 922年10月,鎮州陷落,獲勝的晉軍進城後吃了部分守城官吏及其家屬,以示懲罰。 同光三年(925年),“崇韜征犒軍錢數萬于宗弼、宗弼靳之。士卒怨怒,縱火喧嘩。崇韜欲自明,乃白收宗弼族誅之,籍沒其家。蜀人爭食宗弼之肉”(《資治通鑒》)。 942年,後晉萇從簡屠戶出身,官至左金吾衛上將軍,歷任河陽、忠武、武甯等鎮節度使,尤好吃人肉。“……從簡好食人肉,所至多潛捕民間小兒以食”(《新五代史.萇存簡》)。 後晉天福12(947)年,張彥澤因為任意劫掠,他被耶律德光處死。“斬彥澤及住兒于北市,……剖其心以祭死者。市人爭破其腦取髓,臠其肉而食之”。 武將王彥升對入侵的西方遊牧民族的報復,是用手將俘虜的耳朵揪下來,大嚼著下酒。受到迫害的人渾身是血,戰慄不敢動。前後受此酷刑的人有幾百個。自此,“西人畏之,不敢犯塞”。【由是又民族英雄矣】頑抗到底的人受罪最多。

948~949年,趙思綰喜食人肝,更喜歡用酒吞人膽,他說:“吞此千枚,則膽無敵!【事跡一出,果然膽寒】”,共吃人肝66個。“趙思綰好食人肝,常面剖而膾之,膾盡,人猶未死。又好以酒吞人膽,謂人曰:吞此千數,則膽無敵矣。長安城中食盡,取婦女幼稚為軍糧,日計數而給之。每犒軍,輒屠數百人,如羊豖法”(《資治通鑒》、《舊五代史》卷109)。 後漢蔡王劉信掌管禁軍時,左右若有人犯罪,就抓來他的妻子和孩子,當著他的面零刀割他們,讓犯罪者吃自己親人的肉。被零割的人身首異處,手足分離,滿地鮮血橫流,劉信舉杯飲酒,並讓樂隊奏樂,毫無憐憫的表情。劉信雖然自己不吃人肉,但他的這番舉動和那些吃人的人相比,其暴虐程度更嚴重。 古代契丹的東丹王李贊華好飲人的鮮血,他常把婢妾的身上刺個洞,用嘴對著傷口吮吸血液,像小兒吸奶似的。 北宋大將王彥升領兵作戰,得勝後就會命令設宴,把抓到的敵兵俘虜綁在旁邊,他用手硬扯下俘虜的耳朵,放在嘴裡咀嚼,同時慢慢舉杯飲酒。俘虜滿面鮮血淋漓,疼得嗷嗷直叫,王全然不顧,與賓客談笑風生。他用這樣的辦法共吃了數百名俘虜的耳朵。【前有提起】 王繼勳是趙匡胤的明皇后的同母弟,他依仗權勢,嗜殺成性。他因違背上諭被解除兵權後,常怏怏不樂,便把怨氣發在無辜者身上,“專以臠割奴婢為樂”。一天大雨沖壞了圍牆,群婢逃了出來,狀告到趙匡胤那裡。他再次被削官爵。後來他任職西京,變得更為殘暴,常買民家女子,稍不如意,“即殺食之”,然後把屍骨裝在棺材裡拋到野外。女人販子和賣棺材的“出入其門不絕”。長壽寺僧人廣惠常和他在一起食人肉。977年將他罷官治罪。他供認共殺食婢女百余人。被斬首于洛陽,洛陽市民拍手稱快。 仁宗時期,廣源州儂智高的母親阿虎喜愛吃人肉,每頓飯都要殺死一名小兒供她食用。 北宋初年,武將楊師璠受命處罰叛將張文表。張文表被捕後,被“臠而食之”。

宋將高永年率軍抵禦西羌,不慎被羌人所俘,獻給了多羅巴人。多羅巴人吃了他的心、肝,因為他們相信是他使其“宗族飄落無處所”,而成為流民的。 宋將李處耘在戰鬥中捉了很多俘虜。很快,他就選了數十個肥胖的俘虜,“令左右分啖之”,既作為食物,又作為懲罰。詹良臣任縉雲縣尉時,因抵禦盜賊而被俘。盜賊要他投降,他破口大駡,激怒了盜賊。他們從詹良臣身上割下一塊塊肉,逼他當眾吃下。詹良臣一面吐一面罵,至死罵聲不絕。每個在場的人都為他的慘死而落淚。這種懲罰是逼迫受懲罰的人吃自己的肉,含有極大的羞辱性質。 宋仁宗慶曆八年(1048年),河北大饑,人相食;“河北、京東西大水為災,人相食,流民入京東者不可勝數”(《續資治通鑒》卷50)。 元祐二年(1087年),蘇轍《因旱乞許群臣面對言事剳子》:“臣伏見二年以來,民氣未和,天意未順,災沴薦至,非水即旱。淮南饑饉,人至相食。河北流移,道路不絕。京東困弊,盜賊群起。……” 西元1131年,劉起起義軍攻入孫知微鎮守的舒州,並佔領了該地區。孫知微被俘後,“不屈,忠怒,臠而食之”。

岳飛的舅舅就是被他親手殺掉的,而且是親手挖出心臟。雖說是他舅舅作亂在前,但是這手段也太狠了一點。另據《三朝北盟彙編》記載“先是飛在洪州,與江南兵馬鈐轄趙秉淵飲,大醉,擊秉淵幾死”,和別人喝酒,喝醉了就打人,差點打死,可見脾氣很暴躁。岳飛對下屬很苛刻,他的一個幕僚出於好心為他向上表功,他為了顯示自己“無私”,就找藉口把別人打了五百鞭子。他手下的士兵僅僅因為買東西粗心地多找回了幾文錢,就被他小題大做斬了首,這種借別人腦袋來樹立自己權威的作法跟曹操的借糧官的人頭來穩定人心和割發代首的陰謀手段是完全一樣的。岳飛手下部將傅慶,想去投奔南宋另一支軍隊的首領劉光世,嶽飛知道後就殺了傅慶。嶽飛多次縱兵燒殺淫掠自己的同胞來邀功。岳飛跟同為抗金力量的友軍也經常火拼,如劉涇,與嶽飛同為統制,有人向嶽飛告發,說劉涇陰謀吞併嶽飛的軍隊。岳飛先下手為強,殺了劉涇,吞併了他的軍隊。可見,嶽飛為了擴充實力是有點不擇手段的,“岳家軍”相當於是一隻私家軍隊,如果任由他的勢力坐大,很難說他不會演變成唐代的藩鎮割據,這也是他受到趙構猜忌,導致被殺的重要原因。岳飛在朱仙鎮宰殺來犯金兵59萬多人而為漢人歷史所讚揚。岳飛詩詞中有“壯士饑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此處的匈奴,是指女真人),一個心中充滿了仇恨又想吃敵人肉與血的人,是被反文明、反人道的野蠻專制的愚忠所徹底異化了!到了中世紀,人吃人已是極其罕見的偶然事件了。到了十二世紀,在世界各文明國家中,人吃人的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禁止和道德的譴責。因此,岳飛滿江紅中的“餐人肉、飲人血”的文字表達,無異于向世界發表宣言:漢民族就是野蠻民族,大宋國就是野蠻國家。更重要的是,政治家的文學藝術作品很容易被敵人利用。敵人為了對抗嶽飛的反攻,當然要搞好內部的團結,而嶽飛的“餐飲”之說,正好幫了敵人的忙,促使他們緊密團結,奮勇抵抗。本來,敵人陣營中也有厭戰甚至反戰的人,他們對於大宋軍隊收復失地的軍事行動可以發揮一定的支持和幫助作用。然而,金國的好戰者利用嶽飛的“餐飲”之說,從而迫使厭戰、反戰的金人加入到反嶽飛的行列,使嶽飛的敵人越來越多。 漢族為什麼如此仇視異族?!岳飛殺了一個漢奸,圍觀的人們把死人碎屍並食用,以發洩對賣國者的仇恨。有的人來遲了,則從屍體上割食任何部分,包括心和肝。
莊綽在《雞肋編》說:“自靖康丙午歲(1126年),金狄亂華,六七年間,

荊榛千里,盜賊、官兵、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價,賤於犬豚,肥壯者一枚不過十五千,全軀暴以為臘。老瘦男子名之‘饒把火’;婦人少艾者,名‘不慕羊’;小兒呼為‘和骨爛’,又通稱為‘兩腳和骨爛 羊’”。兒童的肉叫“和骨爛”,是最鮮美的,因兒童肉在煮爛後,可以連骨頭一起全部吃掉;年輕女子的肉則被稱為“不羨羊”,意思是比羊肉更鮮美;男人的肉被叫作“燒把火”,意為燒不爛,是人肉中最不好吃的(需要多加把火);對人肉的通稱則是“兩腳羊”。 南宋時,因元兵打來,齊魯一帶的漢人從山東逃到杭州,半路上沒有吃的,他們就吃人肉乾:“人臘”,一直吃到杭州為止。 高宗紹興三年(1133年),江淮之間民眾相食,人肉的價錢比豬肉還便宜,一個少壯男子的屍體不過15千(1斗米要數十千錢)。 南宋甯宗嘉定年間,林千之任西欽州知州,得了一種病(末疾),有個醫士告訴

此即和骨爛

他,吃童男童女的肉可以強筋健骨。於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內捕少年男女,製成肉乾,叫做“地雞”、“地鴨”。嘉定十年(1218),此事被當地土司告發,林千之被朝廷免官,但未判死罪,僅流放到海南。由於南宋政治腐敗,這樣的吃人的昏官竟然沒有得到懲罰。 南宋紹定六年(1233年),唐州被困,“城中糧盡,人相食,金將烏庫哩黑漢,殺其愛妾以啖士,士爭殺其妻子”。殺妻或殺妾之後,必是“括城中婦人食之”! 忽必烈在位期間,有個貪官阿合馬被人刺死。元大都百姓和士兵怒而食之,狂舞痛飲三天三夜以示慶祝。據說當時京城裡的酒因此而全部售磬。

元人陶宗儀所著的《南村輟耕錄》裡說,“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軍嗜食人,以小兒為上,……或使坐兩缸間,外逼以火。或於鐵架上生炙。或縛其手足, 先用沸湯澆潑,卻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夾袋中,入巨鍋活煮。或男子止斷其雙腿,婦女則特剜其兩乳,酷毒萬狀,不可具言”。人肉曰‘想肉’,食之而使人想也。“淮右之軍”即朱元璋之軍,這個吃人上癮的軍隊,何嘗考慮過民意。 朱元璋賜給常遇春美妾,可常遇春的元配砍掉了美妾的手。朱元璋派人殺了常遇春的元配。她的肋骨被砍成小塊弄熟,由朱元璋分發給常遇春及眾大臣食用。 明太祖朱元璋的孫子朱有熹,最愛生吃人的肝、膽和腦汁。每天天黑後,他看見有人經過他所居住的王府旁邊,就命令手下人把他們引誘到府中殺死,供他食用。後來,人們都不敢從他的府邸前後經過。像朱有熹這樣的帝室貴胄,竟然如此歿暴,其下的凶官悍將的吃人行為也就不足為奇了。 明代初年,韓雍率軍平定廣西壯族、瑤族的叛亂。有一次,他和部將在轅門商議軍事時,把幾名俘虜拉過來斬首,然後剜出死者的心臟,砸開頭顱取出腦汁,趁熱吃下肚去。 明成化年間,湖廣都指揮彭倫跟隨趙輔平定大藤峽民叛亂,把抓獲的俘虜綁到高竿上,讓兵士將他們亂箭射死,然後又割裂他們的肢體,讓兵士烹煮而食。 明代有個名叫王冠的人,熱衷於房中術。他有婢妾十餘人,恣意縱欲,婢妾懷孕快要分娩時,王冠就讓她服藥打胎。胎兒產出,王冠就把胎兒放在石臼中搗成肉醬,配製成藥丸。他還購買別人家的幼兒烹熟食肉。後來事情敗露,王冠被治罪,淩遲處死。 正德三年(1508年),大旱、蝗災,民大饑,疫病流行,人相食。 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劉瑾被磔死,淩遲三日,共剮3300餘刀。行刑之日,北京鼎沸,百姓相爭以一錢買劉瑾一塊肉,生吞以洩恨

正德十四年(1519年):“是歲,淮揚饑,人相食。”《明史.武宗紀》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遼東大饑,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八月,以遼東連年饑饉,至有父食死子者,發銀糴粟賑之。” (《中外歷史年表》) 嘉靖時,王被嚴嵩殺害,後來嚴嵩的兒子嚴世蕃獲罪被斬首,王的兒子王世貞、王世懋兄弟花錢買通行刑的劊子手,砍下嚴世蕃的一條腿帶回家去,煮熟祭奠父親,之後,王氏兄弟把那條人腿上的肉吃個淨光。 萬曆6年(1578年)李時珍完成《本草綱目》,鼓吹吃人對人的身體有好處。他蒐集藥名是為了“凡經人用者,皆不可遺”,“人部”舉凡毛髮、指甲、牙齒、屎尿、唾液、乳汁、眼淚、汗水、人骨、胞衣(紫河車)、體垢、月水、人勢(陰莖)、人膽、結石……皆可入藥。頭髮可治傷寒、肚疼,男性陰毛治蛇咬,人魄(人吊死級的魂魄)可以安神定魄。 萬曆15、16年(1587年—1588年)河北大饑,“七月,黃河以北,民食草木。富平、蒲城、同官諸縣,有以石為糧者。”、“河南饑,民相食。” 萬曆29年(1601年)“兩畿饑。阜平縣(真定西北,鄰山西)有殺食其稚子者”(《明史.五行志》)。萬曆44年(1616年)正月,“以山東大饑,致母食死兒夫食死妻,再振之”(《中外歷史年表》)。萬曆45年山東大饑,蔡州有人肉市,慘不忍睹。 崇禎四年(1631年),皇太極攻大淩河,祖大壽死守,史載“旋有王世龍者,越城出降,言城中糧竭,商賈諸雜役多死,存者人相食,馬斃殆盡。……大壽欲突圍,不得,與約許至錦州取妻室,乃誓而後降”(《清史稿.卷234 祖大壽傳》)。

崇禎六年(1633年),“河間大饑,人相食”《明史.陳三接傳》。 崇禎七年(1634年),“太原大饑,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崇禎九年(1636年),“山西大饑,人相食”(《明史.莊烈帝紀》)。 崇禎十年(1637年),浙江鬧饑荒,父子、夫婦、兄弟相食。 崇禎十三年(1640年),全國有123州縣發生“人相食”,98州縣蝗災。崇禎十三年“兩畿、山東、河南、山、陝旱蝗,人相食。”,“北畿、山東、河南、陝西、山西、浙江、三吳皆饑。自淮而北至畿南,樹皮食盡,發痤胔以食【意思是挖自己和死尸身上的爛肉吃】。” 崇禎十四年(1641年),“浙江大旱,飛蝗蔽天,食草根幾盡,人饑且疫”。時山東荒旱,寇盜益熾,徐德(南端到北端)數千里白骨縱橫,父子相食,人跡斷絕(彭貽孫《平寇志》)。 明末,“蜀大饑,人相食。先是丙戌、丁亥,連歲乾涸,至是彌甚。赤地千里,糲米一鬥價二十金,養麥一鬥價七八金,久之亦無賣者篙芹木葉,取食殆盡。時有裹珍珠二升,易一面不得而殆:有持數百金,買一飽不得而死。於是人皆相食,道路饑殍,剝取殆盡。無所得,父子、兄弟、夫妻,轉相賊殺”(彭遵泅《蜀碧》卷四)。 【一段二百字,人相食10次矣】

明末,河南和山東發生饑荒和蝗災,可以吃的東西都已經吃完,唯一剩下的可以吃的就只有人,於是便有了公開的人肉市場,其販賣的乃是活生生的人,稱之曰“菜人”。清代紀曉嵐(1724-1805)在《閱微草堂筆記》敘述了中國北方的饑饉和食人情形。人肉在市場上公開出售,這一地區的人們以人肉為消費品是常見的事,因而政府正式認可這種減緩食品短缺的非人道交易。書中說:“有客在德州、景州間,入逆旅午餐,見少婦裸體伏俎上”,馬上要被屠宰出售,旅客起了惻隱之心,願意付雙倍的價錢從屠夫手中贖買下她。不料在幫她解開繩索時,旅客無意間“手觸其乳”,少婦當即義正辭嚴地說:“荷君再生,終身賦役無所悔。然為婢媼則可,為妾媵則必不可。吾惟不肯事二夫,故鬻諸此也。君何遽相輕薄耶!”仍舊伏身砧板,閉目受屠。這位“不肯事二夫”而被賣為“菜人”的少婦,其實多半就是為其丈夫所賣,卻還要為這樣的丈夫守節!舒蕪不無激憤地指出:“這個故事如果完全真實,自然可見儒家的仁義道德、儒家的禮教、儒家的女教,確確實實是在吃人,是在使被吃者心甘情願地被吃。即使故事不完全真實,說故事者意在歌頌讚美這樣甘心被吃的女子,而他[指紀昀,字曉嵐]平素還是思想通達【開明派領導的過去式】的學者,這一點同樣可怕,或者該說更加可怕。” 明末的劉澤清是一位活吃人的典型人物。他鎮守廬州(今合肥),平時讀書作詩,頗為風雅,實際上極其兇殘。有一天,劉澤清設宴請客,讓一隻猩猩捧著一盞裝有三升酒的金甌向客人跪著敬酒,客人嚇得渾身發抖不敢接酒。劉澤清笑著說:“你連這畜生也害怕嗎?”他又叫人拉過來一名死囚犯,在宴會廳中當場打死,取出腦漿和心肝放在另一盞金甌中,讓另一隻猩猩捧著,劉澤清吃著血淋淋的人心肝,喝著白花花的人腦漿,旁若無人,賓客莫不膽戰心驚。後來劉澤清投降清朝,清朝擔心他反復無常,尋藉口把他磔死。 清初順治年間,安邑知縣鹿盡心得了痿痹之疾(半身不遂),有個方士對他說吃小兒的腦子【中醫實薩滿之流】可以治好病。鹿盡心相信他的話,用高價購買小兒,猛擊其頭部致死,取出腦漿燉熟服用。這樣,他吃了許多小兒,病情未好轉,又請方士扶乩求仙,方士又教他吃生腦漿。於是鹿盡心就把捕獲的小兒敲開頭骨,生吸腦汁。但是,鹿盡心的病到底沒有好,不久他就死了。

清順治九年(1652年)南明將領李定國攻新會,城中糧盡,清軍開始殺居民為食。新會被圍八個月,吃掉居民近萬人。有一回城門正要關閉,有幾百名鄉下百姓湧到城門外請求進城避難,縣令不同意收留他們,清軍守將說:“讓他們進來吧!到緊急的時候,這批人可作為我們十天的口糧。”於是打開城門,把百姓放進來。姓莫的媳婦願代婆婆而死,清軍把莫氏烹食。有戶人家數口被吃,只有一人倖免,這位倖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見了清軍守將,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將感到驚訝,問:“你拜我幹什麼?”那人說:“我的父母妻子都安葬在你的肚裡了,他們都沒有墳墓。如今寒食節臨近,我不朝著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裡去拜呢?”守將滿面羞慚,急忙離去。 嘉慶六年(1801年),四川人羅思舉的部隊缺糧,開始吃俘虜,共吃3500多人。 太平天國之亂後,同治三、四年間(1864、1865),皖南到處人吃人,皖南、蘇北的人肉價目,高不過百余文,低僅數十文,遠較豬羊肉為廉;人肉開始賣到30文1斤,後來漲價到120文1斤;江蘇句容、溧陽、溧水等處賣到80文1斤。最初人肉市場中出售的只是死人肉,以後便發展為當場屠宰活人,謂之“菜人”。 同治七年(1868年)定西、通渭大旱,時逢戰亂,瘟疫並起,人相食。 1895年8月,廣東一個村子為水發生了武裝衝突;被俘的人被殺死,他們的肉、心和肝被分發給勝方食用;勝方的小孩子,也可以參加這一人肉“盛宴”。在魯迅《狂人日記》裡提到:近代的徐錫麒被抓後,他的心被炒著吃了。 據《清史稿》記載,352次災荒,發生19次食人事件。在清朝統治的260多年間,大約每15年就有食人的情況發生。


1948年6月國共內戰期間,林彪進行長春圍城,造成很多人餓死街頭,到了10月長春城內開始賣人肉,10月21日城內守軍鄭洞國投降。50萬人相互吃
得只剩下17萬了。 1958年大躍進引發的大饑荒(1959-1962),造成了“人吃人,狗吃狗,老鼠餓得啃磚頭”。1968年廣西發生大規模屠殺與吃掉了2萬多人惡性事件【反共救國團案】。1976年唐山地震中一個困埋在地下的男人,因為將剛剛死去的妻子的胳膊啃吃了一條,才維持著生命等到了救援。 春秋戰國、秦代都沒有出現大量的吃人案例,那時吃人的案例多為因為“仇恨”而吃人,且多集中在君王的範圍內。自漢代以來,則大規模的吃人案例層出不窮。所以,吃人與否和吃人普遍與否與生產力、耕地數量沒有必然的聯繫。非洲黑人部落吃人,也不是為了吃飽,而是一種宗教或者其他的圖騰信仰之類的。比如大放衛星的年代,傻子都知道老百姓已經無糧,卻依然上交糧食,直到餓死人和吃人出現。所以,這類吃人不能簡單歸功於饑荒之類,而是因為制度浪費所造成的吃人,也就是說制度吃人


饑餓只是造成吃人的表面原因。制度和道德的雙重交互影響,才是吃人的根本原因。春秋戰國、秦代戰亂那麼多而且生產力比後來的朝代落後,也沒有出現大規模的吃人;而漢代尊儒以後,卻出現大批的吃人案例甚至軍隊吃人或者義軍以人肉為軍糧的事情了。 所以說,只有整個社會和官僚階層以及民眾的道德觀因儒而改變後,才開始逐漸認同吃人和理解吃人,並把吃人當做理所當然的發洩“仇恨”“享樂”“饑餓”“忠孝”的表達手段和解決手段。 把自己老婆殺了煮肉給劉備吃,被儒稱為“忠”、割股救親被稱為“孝”、把滿城的人都吃了為官僚集團守城,被儒評為“忠和義”、吃敵人的肉喝敵人的血,稱為“勇、義”……這些例子很多,但你很難找到其他文明中的相關典例,根本見不到其他文明公開表彰和肯定“吃人”的典例。所以,儒與吃人都是有必然和千絲萬縷的


聯繫,這個無法否認。 林沖必須提人頭才能入梁山吃人集團(朝廷命官黃文柄則被梁山眾好漢給生吃了!原文道:宋江便把黃文柄剝了濕衣服,綁在柳樹上,請眾頭領團團坐定,宋江便問道:“我與哥哥動手割這廝。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燒吃。”於是李逵便拿起尖刀,先從黃文炳的腿上割起,揀好的就當面炭火炙來下酒。割一塊,炙一塊,無片時,割了黃文炳。當宋江等眾頭領吃完了烤人肉,口乾舌燥之際,李逵又拿刀割開黃文炳的胸膛,取出心肝,把來與眾頭領做醒酒湯。可見,水滸英雄個個都是殺人高手,吃人也甚在行。這個吃人集團被中國人所崇拜,恰恰證明了中國的野蠻落後性)。在1920年代井崗山又重演過,在21世紀的中國仍在演義這類野蠻故事。那個搶劫武漢廣場和銀行的湖南張君集團,其入夥的條件就是必須先殺個人! 中國文化提倡吃人。吃人已進入了中國的文學,被審美化了。《三國演義》第十九回講:劉備被呂布打敗而投奔曹操,在途中住在獵戶劉安家中。劉安非常崇拜劉備,劉安家中又沒吃的,他就“殺妻以食之”。這樣他以“食人”的行為實現了“忠孝兩全”的儒家理想。曹操知道後還給劉安百兩黃金。 奴隸主灌輸給奴隸這樣一種倫理:一個奴隸,只要忠誠地侍奉奴隸主,即使殘殺並吃掉另外一個奴隸,也可以不用承擔任何的罪責。假如這種殘殺和虐吃的目的是為了維持奴隸主的統治,那奴隸的行為還會受到褒揚和獎勵。作者是讚美這種的德行,而讀者看書時也沒感覺到可怕,可見我們的心靈麻木到了什麼程度!這種吃人有理的文化說明了中國人根本是一個“妖魔”的種族,無需別人來“妖魔化”。恐怕全人類找不到第二個這樣沒有人性的民族。

魯迅說:“所謂中國的文明者,其實不過是安排給闊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席。 所謂中國者,其實不過是安排這人肉的筵宴的廚房。不知道而讚頌者是可恕的,否則,此輩當得永遠的詛咒”!在這個以“仁”為道德核心的國度,幾千年來,這樣大規模、肆無忌憚地食人,這種被被儒家學說所默認、所鼓勵的食人,在世界歷史上都是罕見的,都是毫無人性到了極點! 中國根本不是文明古國,更不是禮儀之邦。論思想文化,直到二十世紀還沒形成平等、博愛的觀念,仍然停留在茹毛飲血的吃人階段。帝王需要臣民成為行屍走肉、螺絲釘,儒家教導人們成為行屍走肉、螺絲釘,兩者一文一武,紅白搭配,形成了千年大一統的吃人國家。 每一種文明都必須具有道德底線,才能防止人的集體性道德犯罪與無意識地全面墮落。道德底線,是守衛人的最基本的尊嚴、良知的最低防線,是做人應該遵守的最基本的行為規範(或做人的最基本的道德良知),是是與非、美與醜、善與惡、好與壞的分水嶺,也是使人不至於墮落為禽獸的最後防線。道德底線要求人們譴責並反抗傷天害理、泯滅人性的事。如果整個民族在幾千年的歷史中一代代的重複那些滅絕人性的事,對泯滅人性的制度、習慣熟視無睹,那麼這種文化絕對是出了重大的問題甚至是野蠻到了極至而使人喪失了覺悟能力,是一種野蠻的變態文化,是文飾野蠻的偽文明。【后面部分與主題關系不大,刪節】

一般来说, 如果不是因为没有其他食物,也就是非生理上的原因导致吃人的,原因有很多种。有人曾经总结过,大概有20 种,也就是:报酬、报恩、雪恨、震慑对手、证实誓言、谄媚主子、偏嗜人肉、为治病强身、宗教迷信、人祭或者为了显示勇猛等等。如果排除道義去研究這些,那么我還提供一個東西

延伸閱讀:世上最有名的吃人者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D%90%E5%B7%9D%E4%B8%80%E6%94%BF

在東方無恥的文化環境里,最不能忍受的事情很可能會以另外的情狀展現,得到普遍性的半認可,即使高度發達的東方文化社會亦如此。此鏈接有助于您的了解。

值已深夜。望此文速忘速朽。

原文請到此篇目頂部,鏈接查看

《中國人相食史》有9条评论

  1. 廣西去年發現的121顆被鋸掉蓋骨的人頭。。。
    这个后来据说是有人盗墓,用颅骨做什么骨制工艺品
    这类骨制工艺品 在大陆很多,比如牛骨做的梳子,鱼骨做的筷子等等。

    但这个说法也缺乏证据,我看着倒好像是食人脑后留下的。

    以前,经常听说这种事情,处决死刑犯的时候 一群人跟旁边守着,只等枪声一响,众人纷纷上去分食脑浆。。。
    ——–

    那个日本国的食人者,也算是大名鼎鼎了。据传他老爸是很有势力的黑道人物。

    回复
  2. 骨器本是有宗教內涵的圣物吧,做骨器又這么惡心么。鄙人家藏一根人骨的笛子,至今時拿來一吹
    我父親說過以前浙江有窮人食尸體,自名”窮人的狗肉”
    那些人頭鄙人看來多半是吃“窮人的猴腦”了。

    回复
  3. http://news.eastday.com/eastday/node79841/node79860/node129639/userobject1ai1977485.html

    东方网4月13日消息:继前日公安部的新闻发布会回应了甘肃骷髅案后,昨日傍晚,本报记者收到甘肃省公安厅关于121具骷髅案的通报。公安部及甘肃、青海两省警力调查后确认,121个人头盖骨系青海农民等盗墓后,取出转卖,由一甘肃籍男子将其加工成头骨工艺品出售

    回复
  4. 沒聽女性不可進的勸告進來了,太令人發指了,原來我們的民族竟是如此的。。。在這個世界上還有什麼可信呢?

    回复
  5. 在這個自噬的社會,女性作為最弱勢的一級,處境尤為恐怖。
    全文計“殺妻而食”“殺妻妾勞軍”“分食婦女”等等累十五處

    回复
  6. 慕容鲜卑那一段是极端汉族主义者编造的,那些女人被吃了不错,但是却是冉闵儿子统治下的人吃的。
    到底是不是真的像汉奸们说的那样,支那人的血不干净,咱也不知道……吃了就吃了,还要把罪过推给别人……

    回复
  7. 还有纠错,大家是明白人,所以不希望文章有错误,免得被FQ们抓住把柄。
    那个溧阳公主,并没有被吃,可是大家吃她老公时候她也得参加,不然她就会有危险,见过社会迫使妻子吃老公尸体的奇景没??还有侯景的儿子,被用油锅煎了,就是个小孩子。
    也是汉人……………………

    回复

发表评论